20080223 難忘這一夜
濱城前,遇到一個三十五歲的女生(莊姐的朋友,但外表感覺只有二十多吧)。跟她聊了簡單兩句,她還遞了名片,給我跟昇。

還碰到了西班牙女生(昨天碰巧在市郵局碰到,聊了兩句,今天又遇到,感覺很巧),她問我精緻藝術博物館在那?我不知道。因我之前,一直沒時間去找。於是,只能跟她說抱歉。

約十點時,我跟昇一起去吃KFC(二征夫人街上,市劇院後方)。不久之後,致勝才過來。吃得相當愉快(份量相當滿意,花了台幣一百五十左右,)。
後,吃完後,去買了香水,以及文具。

約一點時,跟小全他們會合。不久,一起去喝了咖啡(雖然後來,我也沒喝到咖啡,我看妖女點了lipton熱茶,我也點了一杯lipton熱茶,她有一段很搞笑,不曉得是她故意,還是她忘記?她竟然用她用過的湯匙,幫忙我攪拌熱茶,我看到時傻眼了一下,後,大家也看到了此狀,還起鬨說:我跟她間接接吻了。起鬨完,還說要我跟她擁抱親吻什麼的。也許是我看慣了吧。我完全沒有任何害羞,或是不好意思。可是她則顯得些許不自在,或是害羞什麼的)。

約四點時,咖啡喝完,我們抵達濱城。我跟昇他們一起逛了一會的濱城,後來越想越不對,錢不夠的話,買東西根本不能盡興。於是,我陪他們看了一下之後,我於是說:我去匯豐領錢。如果我趕不及回來,陪你們從濱城搭車至姊姊家,則我會自己去,並且準時到達,不用擔心我。
於是,我走路去匯豐領錢。領完錢,沒多久,我在附近自己看起了紀念T-shirt(我自己是覺得滿屌的啦)。後,在兩個不同的據點,一共搜刮了約十件(花費約台幣六百元,比我預計花費還少)。

但買完紀念T之後,卻也沒有更多時間,買任何多餘的東西了(儘管我仍還想買,卻也是不夠時間了)。於是,我在濱城,找了一個xe om(是曾經載過君的)載我回去。我沿路我跟他攀關係,我說我看到他好幾次了。並跟他展開聊天。他後來,不知是真記得,還是假記得?等到了五郡的姊姊家前,他說他記得了。他之前載過台灣女生(我想指的應該是文君跟雲鳳吧)到這裡。我後則跟他解釋說:這邊住著對台灣大學生很好的姊姊們,是台灣大學生的據點。

六點,我回到姐家。我花了些許時間,洗了個澡。後,洗完也差不多了,於是陪姊姊很愉快的用完最後一餐(異常豐富的海鮮大餐,以及炒飯,皮蛋,雞肉涼拌等等。感覺的出來姊姊們用心的準備了好一會功夫,謝謝姊姊,我愛你們)。

七點半時,我先離開了。因為我必須赴約去。載我的xe om,是載過我跟昇多次的xe om。不過儘管如此,我前一次去接表哥飛機時,他仍誤認我是韓國人。我特別跟他強調一下。我真的不是韓國人。雖然,在他們的想法,我就是韓國人體型。

今天,兩個xe om大哥都問我說:有無女友、愛人什麼的?回答有,好像不是很好。回答沒有,也似乎過意不去。後,我用了一個比較中性的說法。現在,我有喜歡一個越南女生。但並不曉得她是否喜歡著我。

到校時,是準時的八點。我到了沒多久,她也到了。她是少數那麼準時的越南人。我跟她在那裡度過了愉快的兩三個小時,聊聊天,照照相,說說心裡話。

約會結束後。我陪她去牽車。後,我想了想都是最後一夜了,何妨瘋狂一下。於是,我載她回家。儘管我沒有越南駕照。我說儘管相信我(你甚至可以抱著我,但她說:這不是她的個性。我也相信如此。因為環境使她變得異常堅強,旁邊的男性朋友,並不能夠給她多餘的依靠,於是她只有武裝她自己,使自己能夠獨自面對困難的狀況)。
我偷偷違了個小法,享受那種犯禁忌的快感。第一次在越南騎車,但也許也是最後一次。一開始,我有些許不適應(也半年沒騎到機車了),但,沒多久馬上就ok了。

儘管,我們約的時間是八點。約會結束後,我卻並不滿足。我問我自己:這是我想要的?那種轟轟烈烈的愛情嗎(所謂的乾柴烈火)?就算只有一秒,也都想陪伴著她,圍繞著她,為她付出很多多餘的關心。不過,最終,火在沒燒起來時,就先滅了。但,也許,若真的烈火熊熊燒起,這裡也許也不再可能是說故事的地方了(因為超過普遍級了)。那一夜,我跟她聊了很多。我不聊天,不主動說話的時候,我就看著她。我享受那種不用說話的寧靜,即使只是望著她,我的心靈都能感受到些許的寧靜。

回到姐家時,十二點。我打了將近兩個小時的簡訊,給tram(全是英文)。我猜她已經睡了(並且睡得很好)。我跟她說:我已經不能再愛她更多,我再愛她更多,也許是我受傷更多(因為她並不說喜歡我,或是任何感到更溫暖的話。如果有,也只是我是她見過最好的台灣男孩,她感謝我為她做的一切)。
也許,我還愛著她。但,我也的確該走了。不管是那個原因?我都該走。若我多待一天,我是否能得到更多呢?我是個老實的人(我知道,那也許行,也許是不行的)。
儘管,我為她做的很多。她對我仍是有不少禁忌,以及忌諱。如:可能不能簽她的手太久,想擁抱她的時候,必須她同意等等。
她說:她沒有讓越南男孩子摸過她的臉。這我相信。她的審查,出乎意料地嚴格,連我的心裡時常惦記著她(想著她),我都還不能住進她心裡。可想而知,別人是如何困難了!
她說:她母親不在家。也許去跟別人派對去了。我聽到,我略為傻眼。不過,後,我認真思考一下,也許也是這樣的環境下,使她成長(成這樣)。她變得很懂現實,很明白人性,卻也不能很信任人(就像我對她這樣,想全心全意喜歡她。她始終不能相信我更多,始終帶著某個程度的保留)。
難怪她說:我不懂她很多,卻說喜歡著她。儘管如此,但,我想我仍是懂得。看了那個狀況之後,我是更明白的。難怪,我能感覺她比實際年齡大的很多(我指的是心智年齡,儘管面容看起來仍是很稚嫩)。

返家時,我又當了大爺(很少當,至少臨走時當一下)。我坐上262626的計程車。我一開始並不特別說話,大哥放了big big world之後,嗯了兩句。我才問他是否能說英文?他回答能,會說一點。
我跟他說:我二十二歲,是交換學生。後,我問大哥說:若我不回答,他猜我是那國人?以及是做什麼的?他說:我是中國人,約二十一歲(大概是因為我先說了我看起來比實際老一些,別人通常會猜大),職業可能是電腦工程師,或是建築師什麼的吧(我像嗎?雖然這兩項職業,我都並不討厭)。我給他六十千(表約五十六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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