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1003
今天早起,與鄉姐有約,說要一同早起去踢毽子,打網球。於是早早七點半,就到鄉姐家附近的巷子去等她了。也不知是怎麼搞的?到了越南,好像人人都不準時(台灣可能也是吧)。鄉姐還算快,等了十分鐘左右而已。
鄉姐到了,於是我們去吃早餐。我提議吃法國麵包。鄉姐帶我們到她家附近的小早餐店吃東西。後來我吃了一條法麵,一碗小的獅子頭,兩顆蛋,一瓶豆漿(吃了將近二十多千,台幣四十左右,在越南吃這樣,算是蠻貴的了)。
吃完,我們便往目的地挺進。搭四號公車前進(通常我們上課也坐四號,不過今天坐往相反方向)。途中有經過富潤的文化中心。鄉姐說裡面好像可以進行很多活動什麼的。
不久,公車下站,找了一下,才找到鄉姐朋友口中的公園(有網球牆壁可以練習)。於是,找到之後,趕忙去詢問關於牆壁的使用規則。後得知是說,要付場地費(一小時是十千)。並且九點的場地,已被別人借走了。因此,我們趕忙預約十點的場。並在(九點至十點)這段時間,我們在旁邊玩毽子,跟練習網球基本功(踢毽子很累)。
不久,十點到了,我們進去場地裡面練習。鄉姐充當我們的教練。教我們打網球。而今天,主要都是讓我們訓練反拍(鄉解說先練反拍,因為反拍簡單。我記得以前老是覺得反拍比較難),跟訓練我們球感而已。在練習期間,坦白來說,我覺得並不困難,不過任何運動總要熟練,總要花時間,所以一開始的辛苦與無聊,總是必須的吧!
到了十一點,場地使用結束。我們便去喝點小飲料。我點的是冰茶。鄉姐跟昇都點椰子水。後昇也多點一杯冰茶。在喝茶休息期間,彼此閒話家常一下。分享彼此的心得。(歸納:越南人很愛放空,生活感覺休閒)
喝完飲料,去吃東西。後鄉姐帶我們到一家店(我們之前自己來過,我還點錯了菜,之前主菜點成涼拌木瓜絲)吃東西,今天,鄉姐也在,所以點食物的時候,比較沒有問題。中午,我是吃了豬肉通心麵(才六千,十二圓台幣)。後,還點了其他小東西,大家則是互相share。吃完正餐,還用了甜點,不過甜點似乎不能令人滿意,因為我們雖是點了水果冰,但榴槤味卻極重。我雖不討厭榴槤,卻也並不愛吃,因此並沒吃完(昇剩更多,沒吃完)。
吃完,於是更自回家。回到了家,我跟昇說:我要小睡一下。等等姊姊來了叫我。孰知我醒來已四點餘(昇後來才又跟我說其中因由)。而網路公司的人,拿了一個類似分享器的東西。最後,竟然因此能上網(之前,我能上,二樓哥哥能上,昇就不能上。這次竟然三人都能上)。真是不幸中的大幸。唯,仍需要觀察,害怕這只是暫時的假象。
能愉快的上網之後,便馬上登入msn看看。跟文君跟吳育珊聊了一下天。跟吳育珊聊得是關於如果我想在這裡多修別的課,學校有否補助的問題。跟文君則是在談瑣碎的事,以及接著東南亞所學長(致勝跟教授)要過來,希望我們幫忙找房子的事。
聊完,我們便去巷子口吃了麵。我吃豬肉泡麵(大碗的,一碗八千),昇則是點了黃麵(也是八千)。後肚子飽飽的回到家裏。回到家,約六點十分。
回到家後,稍微在客廳坐了一下(六點十分至六點四十五左右)。不久,至房間,唸了一下書,以及洗了好一會的衣服。今天工作,也才告一段落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k17kgoo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