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0128學妹與tram
我不求取永恆的時間,只盼(留下)愛你的瞬間。

約八點起床。後忙著把網誌上傳,一直到了九點,才差不多完畢。到校之後,見曲典。因為坳不過曲典,典說他不想上課(雖然說了好幾天了)。但今天,似乎又特別強烈。我說如果我去上課呢?他也不去嗎?典還是表達不去。基於朋友,或是同一條船的立場。我不忍心拋下曲典。所以我後來翹了課(當然,後來也覺得蹺課不錯,多了一些其他額外收穫)。
翹了課後,還待在學校裡面,感覺很悶。於是,典說不如我們喝咖啡去。後來我同意之。於是,我選了個地點。Zen Plaza。我簡單規劃了一下。我們先搭公車至濱城。接著,可順道去范五老勘查一下(samco)。勘查完畢,則可考慮去Zen Plaza坐著休息一陣(我並突發奇想,約了tram,後tram竟同意之)。
在搭公車途中,我又因為多嘴好奇,多認識了一韓國女生(名字是Seon A,漢字好像是「先我」。一九八六,現就讀於人社大越南語文學系二年級生)。
到了Zen之後,我跟典先點了椰子水。過後不久,典call了海燕(後,小全也來)前來。等了一會,昇也call了我,通知我等等也過來。筵席途中,海燕還送典一件衣服(襯衫?),我後跟昇,無聊提了一下「感覺很怪(因平常似乎都是男生買給女生)。」
因我先call了tram,所以,tram到後,我怕tram感到不自在,或是不舒服什麼的。我還特別詢問了她「要否我跟她另外一張桌(人多,她會有些許不自在,外加有些是她不認識或不熟悉的人)」,但她說不用,都可以(分開坐可以,一起坐也可以)。不過,不管怎麼樣,我必須先跟其他朋友介紹tram(因小全跟海燕,沒跟tram見過面。俊傑跟致勝,可能見過,但印象應該也不多)。但,帶她過去之後,很順勢的,tram也坐了下來。
後,我一直觀察tram(深怕她不自在)。我可以感覺到她的不自在(包括她眼睛不知該往那裡擺,我看她的臉時,她也有點不知在瞄那裡的感覺,一部分的心不在焉,以及很多部分的不自在)。其實,那部份,我是懂得。所以,我才會一開始先問她:想分開坐,還是一起坐後來,也被我有點料中,她後來表現的不太自在,不能夠很自然的聊天什麼的。Ps.我們吃比薩。後平均分擔二十五千。但tram沒吃,她自己點了冰淇淋來吃。
飯完。還有一點時間。我自動請纓,問她:是否有興趣,一起逛逛百貨什麼的。她說可。於是我陪她一起參觀了Zen Plaza。途中,我跟她分享了一些事情,甚至我還問她:有沒有男友的事情?她有點閃爍其詞,還開了我玩笑說:有很多男生朋友(其實,對此,我也有部份的懷疑,我不是說她不漂亮,是她的個性不是一般那種很好搞的類型,帶了某部份的驕氣。一般男生會望而生畏吧!那像我們那麼勇敢,那麼不吃死活)。但是,該老實的時候,不老實(對此,我也不欣賞)。
我想我是喜歡女生釣我一點胃口,但是不能釣我太多。那會讓我生氣。我也不是妳的玩具。為何這樣不老實?坦白從寬(現在沒有男友,並不會使你身價有所下跌,反而妳的不老實,讓我不能欣賞)。妳雖然使我欣賞,但我不能保證我能夠持續欣賞著妳(因妳有些點,使我厭惡)。
Ps.Tram還特別化了妝前來,我後跟昇說:我當時沒跟她說有幾個人,因此她大概是以為只有我跟她兩人而已(我當時也沒預計這麼多人)。昇還問她,為何化妝?她反而顯得有點不好意思(不能正常表達心裡想法)。如果妳也愛我,或是喜歡我,請大聲跟我說。我很累,我也懶得再猜。如果沒有緣份,先到此為止吧(不喜歡不誠實的個性)!如果妳愛我,我會試圖給出「我能給妳的所有『永恆』」。但,我不要欺騙。我的世界裡,我不能容許不真實。仗著我對妳僅有的喜歡,請妳不要以為妳能夠為所欲為。我是喜歡著妳的。但,那天,也許我是會掉頭就走(我不是不愛妳,或是變了心,而是我感覺已不能再愛妳,我愛你的太多,我得到的太少,我們太吃虧了,我並不願意如此,我們始終是受害者)。並不是每個勇於付出愛的人,都註定受傷,都樂於受傷的。我不會害怕受傷,可是必須知道自己的極限(能容受女生的程度到那裡)。我是很愛惜花朵的,但別以為我不會變心。

陪她逛完之後,我折返去找典跟昇。找到後,不久,我們便趕往濱城。後,因公車(152)難等。我只有忍痛,燃燒我的胡志明。
但,偏偏三點,我們因為路上塞車(理由一部分是塞車,另一部份,應該是司機的問題),不能準時去接到學妹。一直到了三點多,我們有點姍姍來遲(花了快一百千,司機好像是之前俊傑抵越,多載我們一段的小胖司機。這次也是一樣,以為我們不知道,多繞了一段,我有點小生氣)。後簡單跟學妹閒話家常一下。帶學妹搭152公車,到濱城去(說真的,我還是第一次接機,後接完機,帶別人坐公車的)。
接機完,後搭巴,一共有兩個學妹。一個是系上的學妹(林珮仰小姐)。另一個則是中原企管的學妹(名字好像是慕怡吧!似乎有輔系財法,接著,好像想念國企所。跟珮仰同年)。回城市途中,還難得聽到了幾個新系上八卦。
到了城市後,我們在范五老下車。後,在范五老區,幫她們問房價。後問到一家14美金的。她們覺得不錯,便決定住下。把她們找好房子之後,則帶她們買行程(Sinh Cafe)。途中,經一家奶茶店,我還趕緊跟她們介紹了一下(口味最像台灣的)。並買了一杯請她們喝(昇付錢)。
買行程途中,還聽到旁邊有一女孩子,在說台灣經歷什麼的。於是我問她是否是台灣人?她說不是。她是越南女生。在台灣念EMBA(南台科大),有獎學金。而她旁邊跟了一位壯壯的男子(新加坡人)。
買完行程後,帶她們去市劇院前換錢。並在那邊,我順道介紹了附近的幾個特色地點給她們(如Rex Hotel,或LV胡志明市旗艦店什麼的)。
六七點時,我們在濱城用餐(帶她們吃夜市,後花了一百五十千,僅台幣三百元,學妹們覺得不可思議)。用完餐後,陪她們走回租屋處,並幫她們買了水。後,在兩學妹的租屋處,聊了許久的天。直到十點二十多,我們才離開學妹在范五老的租屋處。我們走路到pasetur路,去攔計程車。約十一點半,到家。

昇分享女生的意見。昇一直覺得說不定我眼光該有所調整,口味不要再吃那麼重了。可是,我跟昇說:我喜歡的女生,會帶著某部份令我說不出的吸引力(是高傲嗎?)。昇一直推薦個性好相處的女生。我也同意之(也許我該改吃清淡菜)。而,我大概有著男人中最壞的劣根性。「吃不著的最美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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